关于白银延期合约持仓收取超期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白银延期合约持仓收取超期费的通知》上海黄金交易所将于9月12日清算时,对持有上海黄金交易所白银延期合约的超期客户按日连续收取超期费,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白银延期合约持仓收取超期费的通知 今日(9月11日)白银延期合约清算后持仓超过3000吨,为控制风险,维护市场稳定,根据《关于对白银延期交收合约启用超期费措施的通知》(2012年7月20日发)的相关内容,交易所将于9月12日清算时,按照万分之一的超期费率对白银延期合约连续持有时间超过120个交易日的持仓,按日连续收取超期费。
超期费停止收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操作,合理安排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