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汇资金来源”选项说明

(1)旅游:指跨境从事商务、探亲、留学、就医、观光、朝觐等活动的外汇收入结汇。
境内个人出境旅游节余外汇结汇;境外个人在华旅游期间将外汇(包括外币现钞、旅行支票和银行卡等)结汇用于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境外个人支付房租、生活消费、就医学习的外汇结汇计入本项目。


(2)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包括专利、专有技术、版权、商标、制作方法、经营权和经销权等许可使用费、原版手稿和照片的使用费外汇收入结汇。


(3)咨询服务:包括与法律、会计(含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技术等相关的服务外汇收入结汇。


(4)职工报酬和赡家款:包括职工报酬和赡家款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职工报酬指在境外工作的我国居民个人的外汇收入结汇。赡家款指我国居民个人接受境外亲属提供的用以赡养亲属的外汇收入结汇。